父亲节

七年了,加多宝和王老吉到底在争些什么?

2017-08-17 13: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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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广告语、红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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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红罐之争”并非加多宝和王老吉的初次交锋,事实上在过去七年间,他们早已在“商标”和“广告语”上有过较量,而这一切全都源于一次过去的合作。

香港鸿道集团旗下子公司加多宝创立于1995年,1996年首创并推出了第一罐罐装凉茶。王老吉凉茶创立于清道光年间,被公认为凉茶始祖。1996年,广药集团正式成立,“王老吉”商标等无形资产按有关规定划归广药集团持有。2005年,广州药业与香港同兴药业共同合资成立“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正式成为合资公司。

1995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并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广告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10年。

商标之争

1997年,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商标正式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2001年至2003年期间,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贿赂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签了两份“补充协议”: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10年。

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2011年4月,广药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立案。2012年5月11日,仲裁裁决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5月17日,加多宝向北京一中院提出撤销该仲裁裁决书;同年7月13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广告语之争

2012年11月30日,广药集团以加多宝公司“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涉及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索赔千万,同时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被告停止使用次广告语。2013年1月,广州中院下达诉中禁令,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广告语。

2012年7月,加多宝就王老吉“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将其告上法庭。2013年12月,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驳回了加多宝的诉讼请求。

2014年3月,王老吉诉加多宝“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王老吉向加多宝及其经销商索赔500万元。2015年12 月 3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怕上火”广告语专属王老吉品牌,加多宝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广告语,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 500 万元。

2013年8月,广药方面起诉加多宝及两家零售商“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做出诉中禁令。2014年11月17日,广州中院下达判决书,一审判定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等三条广告为虚假广告,并判加多宝撤销原广告,向王老吉赔偿500万元,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2016年3月8日,广东高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6月,王老吉以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以及与此内容或表达相近似的广告内容,侵占了王老吉凉茶的商品声誉,构成虚假宣传。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万及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2014年12月,北京三中院一审判定“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关高宣传语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随后加多宝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2015年7月23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红罐之争

2012年7月,加多宝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广药新发布的红罐王老吉外观设计侵犯了加多宝权利。几天后,广药向广州中院起诉加多宝红罐凉茶外观设计侵权。最高法将此案两案合并交由广东高院审理。

2013年5月15日,广东高院开庭审理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红罐之争”案。2014年12月19日,王老吉胜诉,加多宝被判赔1.5亿元并停止使用、销毁所有涉侵权红罐产品。

2015年6月16日,最高法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两案。

2015年6月23日,王老吉称追加5家加多宝公司为共同被告。2015年12月21日,广药集团将加多宝公司诉至大兴法院,广药诉称加多宝饮料包装与王老吉相似,要求加多宝停止侵权,赔偿损失3亿元。

综上所述,在过去的交锋当中,王老吉几乎“大获全胜”,而此次最高院终审判决双方可以共享“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对加多宝来说赢得了法律层面的正义。有网友表示,这次官司的结果是对加多宝在过去创新和劳动的肯定,也为它赢得了更高层面的资源和合作机会。

麦迪逊邦综合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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